5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五一端午期间第四周通报,曝光5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点名通报曝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8起:
1.河北省宁晋县农业局新能源办公室副主任吴立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吴立勇违规收受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赠送的礼金。吴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周玉松利用微信违规收取财物等问题。2016年9月13日,周玉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村民通过微信所送5000元。此外,周玉松还有其他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1月17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顾坤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顾坤久多次收受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所送提货券、超市卡、加油卡等商业预付卡券,合计1万余元。顾坤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福建省华安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办主任谢帆启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谢帆启先后使用公款13.7万元购买工艺品、烟酒、茶叶等,用于向上级单位工作人员等送礼。2017年1月,谢帆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湖南省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刘定云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刘定云任县住建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建筑商礼品礼金3万元,后主动退缴。刘定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协调科副科长胡志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胡志敏在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期间,先后4次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8万元。胡志敏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7.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人民法院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等问题。该院用公款购买茶叶、香烟等礼品和购物卡共计10万余元用于送礼;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吉宁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5万余元。2017年4月,卢吉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经合局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春节前,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梁红峡将单位公款9000元用于购买礼品,赠送给对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帮助人员。组织调查期间,梁红峡将违纪资金退还单位。梁红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