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建华:省市县三级党委扛起首责主责全责 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12-21 11:12

主持人:山西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先行试点省市之一,经过一年的实践,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请您谈一谈山西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任建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山西确定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市之一,是对山西的信任和重托。因此,从改革一开始,山西省委就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精细施工,取得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第一,省市县三级党委扛起首责主责全责,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省委把抓好改革试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过程,骆惠宁同志亲自抓、带头干,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8次省委常委会议、9次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4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三级党委书记亲自抓方案制定、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组建挂牌、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各有关方面群策群力改革攻坚。省委自始至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努力拿出符合党中央要求的试点样品。可以说,党委书记切实发挥“施工队长”作用是我们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

第二,把握全面融合内在要求,稳步推进转隶组建。实现全面、深度融合是搞好改革试点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以转隶开局铺开试点,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转隶中,针对部分市县检察机关涉改部门编制不清问题,综合考虑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省检察院、省编办摸底数据,确定各市县按照不低于23%、不高于26%的比例划转政法专项编制。同时,为稳定思想,凝心聚魂,各级纪委监委领导同志与转隶人员通过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入户家访等深化思想工作,保证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转隶后,省市县三级均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推动了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好传统好作风的深度融合。

第三,着眼高效运行和制约制衡,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制度创新是实现改革试点目标的关键。在党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我们把准吃透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建立了“四个一”工作制度体系(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加强纪委监委内部有序衔接、监督制约。同时,按照省委安排,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四部门,制定“1+4”十项制度体系,保证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制衡。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监察工作,检验两套制度体系是否管用、内设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干部队伍能力是否适应,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了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的磨合。

第四,对标改革试点目标要求,持续改进深化提升。试点就是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为了找差距、补短板,省委对标党中央要求,制定出台分析评估方案,设计细化7个方面17大项50小项指标,在全省各级组织自我评估,做到对党纪政务重处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县(市、区)查办案件“三个全覆盖”。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22个由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需要由市县解决的103个问题,全部反馈各市县后做了认真整改,达到了以评促改的目的。特别是根据评估中发现的实践课题,推动派驻监察、乡镇监察由试点向全省推开,实现了监察横向拓展、纵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