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区委书记,您有没有为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丈夫提供经商便利?”如此辛辣尖锐的提问,出现在12月10日召开的成都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会场上。33名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包括市纪委委员、区(市)县纪委书记、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组长(书记)、部分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等200余人的质询询问和评议。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购房、购买基金、股票等投资情况成为关注焦点。
述得细致
“一把手”述责述廉后回答现场质询和询问
向全会述责述廉的33名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有18名是现场述责述廉,另15名提交书面材料。今年述责述廉总人数比去年增加3人,占全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总人数的约30%。他们需要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转变作风情况、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进行报告。
在介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转变作风的情况方面,按要求需要报告包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情况、职务消费等情况。廉洁从政情况方面,要求详细介绍商品住房套数、具体面积、购买渠道、购买价格、资金来源等。同时,领导干部将购买股票、基金情况以及市值也做了详细说明。
问得辛辣
参会代表举手进行质询和询问
述责述廉之后的质询询问环节显然是会议的“高潮”,具体会被问到什么问题,33名述责述廉对象事前并不知情。全会上不乏辛辣的提问。
评得严格
按照流程,民主评议环节中,所有参会人员将以不记名的形式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其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根据评议结果,市纪委还将适时启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对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向市委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涉嫌违纪的,依纪处理。此外,本次述责述廉更加强调对问题的督促整改,市纪委会将述责述廉整改情况在下一次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
述责述廉新特色
2013年成都开始探索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今年结合成都实际,对述责述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将“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情况”“抓早抓小,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情况”等纳入报告内容,要求房产、投资等情况报告更细。
(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