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晚清中兴名臣,丁宝桢获得的社会评价极高。其治水患、办洋务、御外侮、建书院、修水利、改革盐政、整顿吏治等事迹,身前享誉海内。其于四川总督任上病逝,士绅百姓争相祭祀,山东、四川、贵州分别建祠,身后影响深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丁宝桢之所以能够得到社会各界一致肯定,在于其在为官从政生涯中,始终坚守明确的价值观,报国恤民、廉刚有威、疾恶如仇。他一生清正廉洁,其为官之道凝聚着儒家“保民”“养民”“教民”的光辉思想。李鸿章称他“两袖清风,一无所有”。时人赞其“清风亮节,冠绝一时”。
丁宝桢非常注重个人修养,并且言传身教,将自己的修身处世、为官做人之道传之后人。丁氏家风主要体现在丁宝桢与子侄们的大量书信往来中,后人将其整理成《丁文诚公家信》,形成了一套系统规范的家规家训,内容包括励志、修身、治家、爱民、报国等。在书信中,丁宝桢教育在外做官的儿子丁体常如何为官做人,成为其家风家训的鲜明特色。其中很多方面今天仍能给我们以启示,值得人们学习和借鉴。
其一,修身正心,这是为官的基本前提。《礼记·大学》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个人的身心修养,是齐家、治国的基础。丁宝桢深知个人修为的重要性,十分注重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他在给儿子丁体常的信中说:“至作官一事,原是讲求做事,其补署一切,应听之天命,万不可有心其间。一涉有心,即易入于钻营,将顺卑鄙一路,切毋以此为念!”丁宝桢告诫儿子,为官之道,心念很重要,为官的初心就是为民做事,不应该涉及其他目的,若有心钻营,则只会走入卑鄙的邪路。他不断叮嘱身居高位的儿子“居官之要”就在于“和以待人,忠厚居心”“反己内省,益存好心”。丁宝桢自己也常常“深自刻责,时时省过”。显然,不断加强身心修养是丁宝桢能存好心做善事的根本保障。丁宝桢的言行指引后人,为官者要端正初心,要一以贯之秉持为民做事的思想。
其二,爱民养民,这是为官的第一要务。丁宝桢为官,一切以老百姓利益为思考的出发点和行动的归宿。他告诫在山西做官的儿子:“至作官,只是以爱民养民为第一要事,即所谓报国者亦不外此。盖民为国本,培养民气即是培养国脉”“不使一事不可对民,一念不可对民”“凡有害民者,必尽力除之;有利于民者,必实心谋之”。丁宝桢认为“民为国本”,爱民养民,就是为官者报效国家的第一要务。他经常叮嘱儿子:“须刻刻以爱民为心。遇有词讼各事,民事即己事,切不可忽略延玩”“发钱须求滴滴到百姓身上,使民霑实惠,钱不虚糜,方为尽职。”丁宝桢的为官之道就在于以民为本,诚心诚意为民做事。政措实施与否、效果好坏与否,权衡的依据皆是百姓利益。他治理黄河水患、筹措西南边防、改革四川盐政、建书院修水利、整顿辖区吏治等,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百姓利益上。丁宝桢认为,官员是否尽到职责的判断标准在于老百姓是否得到实惠。他还特别给年轻的从政者以忠告:“年轻人作官,须求吃苦耐烦,时时以百姓为心,斯得之矣。”有损百姓利益的心念一点不能存,有损百姓利益的事情一件不要做。诚心实意,勤勤恳恳为民办事才是为官的正道。爱民养民不但是晚清重臣丁宝桢的做官要务,也是古今从政者所应牢记的为官本质。
其三,廉洁奉公,这是为官的基本操守。个人品德高尚,为官动机纯正,这些只是为官的基本前提。但一个官员仅有这些基本前提,不等于能做一个好官,因为做官要落实在365天的具体行动之中。因此,如何在官场中始终如一地保持良好操守尤为重要。丁宝桢在给儿子体常的家书中写道:“其职则尤重表率。尔既作知府,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作事要勤速,问案更细心。”丁宝桢认为,官员要为身边人做好表率,廉洁奉公是做官的基本操守,要时时铭记于心。作为官员,不但自己要严以用权,同时更要严格约束家人和亲属。丁宝桢反复叮嘱为官的儿子,“尔当于‘利’之一字,斩断根株,立意做一清白官,而后人则受无穷之福”,坚决反对官员做“伤天害理虐民之事”,坚决反对收受贿赂。丁宝桢告诫在山西作官的儿子,即使家中再缺钱粮,也决不可挪用官家一丝银钱,“不可妄取民间一钱”“作官讲操守,必须穷而益坚,分毫不为外物所摇夺,斯为真操守”。廉洁奉公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是丁宝桢始终坚持的为官操守。丁宝桢如是说,也是如此做,而且丁家为官的子孙后代也无不以此为训,丁氏一门为官者两袖清风,为世人所景仰。
口头上说为百姓做好事容易,但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就不那么容易;为百姓做一件好事容易,但一生坚持为百姓做好事就不那么容易。不忘初心,始终如一坚持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廉洁奉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些是丁宝桢一生为官的价值追求,也是今天的人们特别是为政者值得学习借鉴的一笔重要的精神财富。(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谭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