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巡察监督 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08-28 09:13

“金山市场有限公司监事长干永琴严重违纪被党纪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日前,金山区委巡察组在对金山卫镇开展专项巡察期间,发现时任镇党委书记干永琴存在未如实报告在企业中兼职情况等问题,移交区纪委进行处理。这是上海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一个生动事例。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已巡察单位557个,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650个,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9个,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显现。

无缝对接巡视,统一谋篇布局

巡察是促进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上海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它作为巡视在区县层面的延伸,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党委探索开展巡察。今年3月,市委出台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党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党组织可参照巡视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并要求做好与市委巡视工作的联动。上海还将市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参加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巡察办主任,及时传达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

各区县党委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积极探索对委办局、街镇及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市委巡视办加强巡视巡察一体化谋划,从探索巡察制度、用好巡察成果、规范巡察工作等方面加强工作规划和业务指导,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工作网络格局。

巡察工作仅靠临时搭建班子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建立专门机构、专职队伍作为保障。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上海各区县党委已普遍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与被巡察单位和区委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各区县成立巡察办16个,组建巡察组50个,共有巡察干部近280人。同时,挑选具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正处级和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拔有经验、懂业务的干部充实到巡察组。

以浦东新区为例,该区在所有区级机关压缩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巡察力量不减反增,巡察组由2013年的3个增加到目前的6个,每组配备6名同志;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组长库,储备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巡察干部,所有选调参加巡察的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每年留用部分干部,以老带新,保证巡察工作的连续性。

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上海市嘉定区在巡察工作中专门组建3个查账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配备4名熟悉财政或审计知识的人员,大大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此外,该区还制定巡察内容问题清单,每一个问题后面都明确了定性关键词、需查阅资料、检查方法和手段、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等,为什么查、查什么、怎么查,一目了然。

进驻前,上海各区县巡察组从多渠道摸清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做好功课、“备足弹药”,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一方面,巡察办牵头协调纪检、组织、信访、国资、财政、审计等有关方面向巡察组介绍情况,让巡察组充分掌握过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要在巡察组进驻前提供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的材料清单目录,方便巡察组进驻后有重点地查阅资料。

巡察组中有不少同志过去没有从事过巡察工作,为此,各区县组织专业部门对巡察组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如区委组织部介绍换届考察、干部选拔任用等纪律规定,区财政局介绍如何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区审计局介绍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关键问题等。

“1+2+3”是上海市崇明县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实施的巡察方式。该县每个巡察组在巡察1家县管单位的同时,下沉一级延伸巡察该县管单位下属的2个基层单位(部门),并抽调组织、财政、审计、建管委等部门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财经纪律情况、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等3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题巡察。

在加快常规巡察频率的同时,一些区县还围绕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如金山区将原来5年一轮的常规巡察调整为2至3年一轮,同时采用“点穴式”的方式,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单位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专项巡察。

做实巡察整改,形成有力震慑

“巡察不是一阵风,想蒙混过关那是不可能的。”看着手上的二次问题清单,松江区岳阳街道党工委书记不禁发出感叹。去年,松江区对15家单位开展了巡察,针对发现的532个问题,巡察组向每个单位反馈了一份问题清单,分类罗列各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正在或还未整改的问题,坚持不予销号,限期整改,并综合回访情况,向被回访单位开具整改二次清单,明确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区县党委将进行严肃问责。

巡察的威慑力关键在于成果运用,既要及时发现问题,也要推动解决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上海各区县巡察报告大都采取“1+1+X”的模式,即1个巡察总报告,1个巡察问题线索清单,以及X份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题报告。普陀区制定巡察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相应职责。宝山区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是简单移交区纪委,而是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审计局组成专题组共同研判,以便作出快速准确的处置。

为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浦东新区建立了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清单、反馈问题整改计划清单、回访评价意见清单“三张清单”。在这三份清单上,不仅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清清楚楚,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时完成整改及巡察回访评价也明明白白,确保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整改。

在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上海各区县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找原因、纠根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健全制度。

闵行区实施廉情抄告制度,区巡察办将书面反馈报告抄告给各被巡察单位的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该区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我们把需要面上研究规范的共性问题抄告给业务主管部门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其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长宁区委还就巡察中发现的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门下发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徐炳文 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