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尚中举后,东山村乡民在村中旌善亭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庆贺仪式。庆祝之时,何以尚灵机一动,对父亲及诸乡邻说:“为改变村风村貌,多出人才,多弘扬正气,铲除腐恶, 我建议拟些村规民约,列挂亭中,让大家来遵守。”在何世锦的主持下,大家就拟定了村规民约10 条,录写为《乡约十条》挂列于亭中,亭子改名“乡约亭”。该亭历经460 多年,一直完整地保留至今。在悠悠数百年的历史长河里,一直成为村民惩恶扬善,弘扬文明,律己戒人的场所。
《乡约十条》
一、村中子弟务宜礼教修明而后文人蔚起,人才辈出,簪缨继美,登科甲之荣。
二、村中子弟务宜读书积善,正心修身,弘扬文章报国,忠孝传家风。
三、村中子弟尝以孝顺为先,尊长爱幼。如礼毁骂长,小同责罚,甚则送官究治。
四、崇尚节俭以养廉,厚储资财以育才养贤。如滥用挥霍,贪污蒙骗,送官究治。
五、村中子弟有缺德败行,必须纠举,保持村风正气。
六、耕读正业勉力为之,妄作非为则当切戒,违者严加究治。
七、农田为本,保水防患,人皆有责,勤耕力作,毋失其时,夏秋稻熟,牛马禽畜,严禁于垌,违者罚赔不宥。
八、村中强悍之徒,欺贪侮弱,凌迫孤寡或隐诬善良,图报私仇者,合众鸣官究治。
九、村中子弟聚赌宿娼,选为恶劣者,必送官究治。
十、做贼济匪,奸歹盗窃,危及村民安甚者,必送官究治。
广西兴业县档案局局长、县志办主任、县委党史办主任 杨耿:
《乡约十条》和《何氏家训》是一脉相承的,它是何氏家训家规在全村的有效推广,并得到了广大村民的高度认可。乡约的内容是十分全面的,它既有积极规劝的条款又有警戒警示的条约,尤其把“忠孝”“清廉”放在十分显著的位置,通过《乡约十条》的推行,使得东山村逐渐形成了遵规守约、传承“忠孝”、践行“清廉”的浓厚氛围。
广西玉林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李参天:
一个好的家规不仅能够影响一代代族人,也能够升华为当地的乡规民约,教化着当地的民风。
《乡约十条》公布后,村风村貌焕然一新,从此该乡中秀才、举人的,在兴业县居榜首。自明嘉靖至隆庆、万历三帝就12人中举。为官者除何以尚外,有协助明末袁崇焕守卫山海关,后来成为山海关雁门总制职的陈志茂;著有《选朝政德》、《字学源流策》,被誉为“一门登五科”的何敢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