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4年平均不到4天查处1名厅级干部 全国居首
中国纪检监察报 01-26 05:56

元旦刚过,广东省纪委就公布了一则最新反腐动态——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潘胜燊被查处,释放着一个明确的信号:广东省高压惩腐的势头还将持续,办案力度还将进一步增强。2014年,广东省共查处厅级干部95人,同比增长2.5倍,平均不到4天查处1名厅级干部,其中查处正厅级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查处的厅级干部数居全国首位。

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接受组织调查;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接受组织调查;阳江市政协主席韦丽坤接受组织调查;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此高压态势下,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感到反腐利剑高悬,仅去年上半年,广东各级廉政账户就收缴“红包”礼金折合人民币6500多万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49万件次,同比上升4.6%;立案1.11万件,同比上升5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82人,同比上升34.4%;一些有问题且离开领导岗位的干部更是惶恐不安,在去年被查处的95名厅级干部中,由省纪委直接查处的退休厅级干部有18人,占总数的18.9%;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严厉查处了汕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邢太安,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纯德,茂名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重光等32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广东省纪委制定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暂行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部分市县将基层腐败问题多发地区的“两报告”延伸到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范围扩大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通过试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去年,广东全省共报告和指导线索处置1335条、案件315件。(记者 黄力 王景喜 涂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