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今年年初大力推进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截至8月底,有13名法官因执行不力被问责,包括4名法院院长。其中,据河南省高院通报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史克辰对上级法院的批评置若罔闻,不服从上级法院的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最终,史克辰被免职。
@清风峻节
因执行不力受到问责并非最终目的,如何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让其他相关责任人绷紧责任这根“弦”,促使有位有为,是所有单位和责任人都应思考的问题。
(以上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留言板)
@泰宁 游丽敏
不顾上级法院的“苦口婆心”,善意批评,仍然我行我素,对上级的决定置若罔闻,难免最后“自食苦果”,这就是“任性”的代价。
@信州 张治炉
执行法院判决不尽责,就会被追责,这警醒各级法院要尽职尽责,领着“责任”往前跑,而不是敷衍了事,被“责任”追着跑。
@蒙山 林志清
河南省高院通过对执行不力的各级法院进行问责,倒逼司法从业人员要勇于担当。以积极担当的精神,一丝不苟按制度办事,认真执行上级精神,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到位。
@秀屿 卓大为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面对上级法院带点辣味的批评教育,置若罔闻只会“病入膏肓”,深刻反思才能“药到病除”。
(以上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