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6日发布的《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质检总局党组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年至少2次对全系统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上半年的检查情况已按规定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质检总局开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清理整顿,修订质检总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机关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再次部署对质检总局机关及直属系统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清理情况进行了摸底抽查,对总局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复查并整改到位。严格减文压会,2016年质检总局安排计划内三类以上会议和四类会议同比分别减少15.2%和5.3%,今年上半年以质检总局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9.4%。上半年总局招待费支出同比下降16.4%。
二是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商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机场检验检疫局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工作对象宴请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天津局党组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掩盖错误事实、欺骗误导组织的天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2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江西检验检疫局认识到其公务接待办法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于2014年3月修订删除有关内容,整改期间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对照检查,提高认识。责成上述两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按照有关规定向质检总局党组作书面检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