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近日印发了《中央统战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按照“握牢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明确推进责任”的工作格局,实行责任追究追溯制度,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
@天马晴岚
退休不是逃避追责的救命稻草。唯有清廉勤勉、廉洁奉公,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平安退休、安度晚年。
@流韵2015
实施“终身追责”,旨在“防患于未然”,不仅可以形成一种预防机制,而且能倒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丹桂飘香
有权就有责,领导干部在其位必须谋其政,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才是硬道理,责任追溯制只是给领导干部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敲响警钟!
(以上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松桃 唐明清
实施责任追究终身制,打破问责体系瓶颈。对在职党员干部也是一种约束,有权不可任性,肆意而为只能用终身来“埋单”。
@桂平 莫怡泽
责任不应因为人员变动与岗位变动有丝毫的减轻。因为责任就是权力正确运行的关键,是政府工作的公信力所在,更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与福祉所在。
@蒙山 林志清
权力可能会更迭,但责任永远不会缺位。责任的终身追究不是目的,让党员干部履行好自己职责才是关键。
(以上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