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中国纪检监察报 02-20 13:30

图为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赴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林金腾 摄

图为2018年2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揭牌。 (资料图片)

2018年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标志着全国31个省(区、市)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与纪委合署办公。一年来,各地各级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纪法贯通一体运行、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强化自我约束、防止“灯下黑”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明显成效——

1 实现监察全覆盖

将之前管不了、不便管的对象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2018年3月28日下午2时40分许,涉嫌挪用公款近90万元用于网上炒期货的湖南省澧县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人员赵大鹏的双手被一副明晃晃的手铐铐上。赵大鹏挪用公款案被县监委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大鹏也成为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第一人。

“赵大鹏作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并不属于我们的监察对象。改革后,我们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赵大鹏成为了监委监督对象中的一员。”澧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章斌说。

如今,非中共党员身份的村组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协警、城管编外人员等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屡见不鲜,监督不留死角、监督之网越织越密的震慑作用不断增强。

吴平(非中共党员)原是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江北社区二组组长。2018年10月初,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吴平在集体事务管理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经研判、初核,决定立案并报广元市监委批准后,利州区监委于2018年10月30日对吴平采取留置措施。经查,2017年3月至7月,吴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村集体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私自准许某驾校新址场坪项目的6800余车工程弃土堆放在江北社区二组集体土地上并收取弃土费69.5万元,吴平个人累计侵占集体资金19.13万元,侵占国有资金2.5万元。去年12月7日,吴平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不少村组干部说:“我们也是监委管的对象,可不能乱来。”

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在黑龙江,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9万人增加到105万人;在福建,监察对象数量从22.48万人增加到74.21万人……

2018年8月29日,“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接受监察调查”的通报迅速传播,通报显示,张国志并非中共党员,而是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其“落马”时也并非行政机关公务员,而是吉林工商学院(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副院长。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落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印证。2018年3月20日施行的监察法,填补了党规党纪和原行政监察法之间的空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等均涵盖在内,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必将进一步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2 纪法贯通一体运行

有力提升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记者翻开《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里面不仅有各项工作的流程图、检索表,还有近100份工作模板和文书范本供参考使用。该办法已成为上海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操作指南。

一年来,上海市纪委监委把纪法贯通、全面融合作为流程设计的主要着力点,细化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横向协同,形成一套既高度协同又相互制约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

“我们推动内部流程重塑,实施这一工作机制,既强调了部门协同,也体现了权力制衡的理念。”上海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据介绍,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执法协同推进,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考虑纪的因素,又考虑法的内容,通过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

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各级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法贯通优势,再造工作流程,将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有机统一、无缝对接,建立起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案件审理报告是纪法各显权威、相互衔接贯通的直观表现之一。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审理报告的体例上,将违反党纪问题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分开表述,先按照“六项纪律”的顺序用纪律语言表述违纪事实,再用法律语言表述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对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不但在审理报告中单独表述,还形成《起诉意见书》作为审理报告附件,这样既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了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形成合力。

纪法贯通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据了解,2018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80件,较2017年增长8.2%;处分3565人,增长10.9%;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95人,增长58.3%,移送司法机关235人,增长164%。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均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

3 法法衔接顺畅高效

大幅提高惩治腐败工作效率

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纪委监委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在纪法贯通基础上,强化法法衔接,大幅提高惩治腐败效率。

“纪检监察机关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必须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四川省纪委监委主动与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对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把留置看护、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衔接、指定管辖、案件协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工作作为沟通协调重点,对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及具体事项深入研究,共同推动落实。

“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时,监察机关认为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以监察委员会名义制作《起诉意见书》,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检察机关可应邀派员开展工作……”2018年年初,上海市监委组建挂牌后,市纪委监委即会同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规范法法衔接的18项协作配合机制。

据介绍,上海市监委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对接,在协助采取调查措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和基本证据指引等方面,联合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上海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大力推进留置专区建设,制定公安监所留置场所设置标准、公安监所留置场所技术建设标准和公安机关留置专区看护管理工作办法。目前1个市级、16个区级留置专区全部建成,去年市、区监委共对65人采取留置措施。

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平均用时165天,比改革前减少98.9天……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中,海南省纪委监委着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机制。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海南省纪委监委制定《海南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移交暂行办法》等13项外部衔接制度,着力打通法法衔接各个环节,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一年来,各级纪委监委主动适应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新要求,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证据标准,严格规范取证行为,与检察机关制定衔接办法,全线打通法法协调衔接机制,大幅提升惩治腐败的质量和效率。

4 坚决防止“灯下黑”

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彰显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

打铁必须自身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担负的责任也更大了。各级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常委会的要求,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增强自身免疫力。

“我委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我们的证件,请你在《留置决定书》上签字。”这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对永顺县国土局经开区分局局长宋谋宁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的一个细节。

州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并经州委同意采取留置措施、报请省纪委监委批准、调查人员每次讯问都须在讯问本上登记、留置期间全程录音录像……“我们以严格的内控程序设计和细致的监督举措,确保行使权力慎之又慎。”湘西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邓为民说。

不仅针对留置措施,也不止在湖南湘西。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强化相互制约、再造流程突出监督程序,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严格内控制度,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8年2月3日,重庆市监委第一次委务会议就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监委机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明确“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从严”,以“四个从严”,健全完善内部约束机制。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重庆市纪委监委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加强自身监督的制度规范。比如,《市监委对市管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办理程序暂行办法》对向市委主要领导请示、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予以审批等作出明确、细化规定。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2018年5月31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8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普兰店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葛军成为警示教育片中的“片中人”;9月28日,青海省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州监委原副主任赵子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公布……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鬼”被揪出,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护犊子”的决心和坚定意志。(记者 程威 徐炳文 乔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