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严肃整改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向民企输送利益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09-16 14:30

据16日公布的《中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国电集团严肃整改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向民企输送利益问题。

关于“在经营和企业并购中向民企输送利益”的问题。一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涉法案件进行调查。根据司法机关判决结果,对相关单位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认定,严肃追责。根据中央巡视组要求,成立专门小组,赴境外对涉案企业的海外资产进行了初步核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二是严格规范“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全面清理控股公司章程。督促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派出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坚决维护集团公司权益。全面规范和清理控股公司章程,对章程规定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依法进行修改,依据章程调整“控股不控权”企业的管理层。三是对于“控股不控权”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无法实现有效控制的两家企业,已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进场挂牌进行处置。对其余四家企业,已加派领导干部到控股或参股企业任职,确保对控股企业的有效管理。四是加强对并购项目审计评估审核把关。对重大项目采取专家组会审制度,加强对项目现场和审计、评估报告的审查核实。对审计、评估机构未勤勉尽职、出现重大失误的,暂停其与国电的业务或剔除该机构进入集团公司机构库。深入调查上栗煤业并购全过程,分清责任,对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五是依法催收山西有关煤炭公司股权转让余款。成立退股还款工作组,通过多方协调,法院已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力争年内全部收回,目前已收回2000万元。六是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武汉燃料公司违规保理、违规预付款的追缴工作。1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公安机关逮捕,已对武汉燃料公司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给予免职处理。法院于4月10日下达同意相关方撤诉的民事裁定书,保理问题已经彻底解决,避免了2918万元损失风险,预付款的追缴工作,正在配合司法机关积极开展。

关于“靠山吃山,参与本企业经营牟利”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关联交易。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两项规范”工作的通知》,在没有国家新政策前,严禁新建企业办多经企业及组织员工投资办企业。同时规定主业职工持股的多经企业,原则上不允许与主业发生关联交易。二是多经企业从事主业主营业务全部回归。三是全面清退企业领导人员持有的所属企业股份。对于企业领导人员直接或通过近亲属持有所属企业公司股份已完成清理退出,涉及71人,金额2903万元。四是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持股。严格落实四部委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持股行为等有关规定,对于存在职工持股行为的企业,在考虑职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