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南: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要把握好“三个关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11-06 08:00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要把握好“三个关系”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徐松南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握好“三个关系”,正确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责任担当,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首先,要从全局着眼辩证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和运用的大背景,既要对全党这片“森林”整体进行认识和评价,又要对个体“树木”进行深入了解和准确分析,不能大而化之,更不能一叶障目。既要相信和依靠“森林”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又要看到问题“树木”歪者有之、病者有之、烂者也有之,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其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以纪律的尺子衡量“树木”和“森林”,点面结合、综合施治,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决不能用处理“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对“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对“歪树”,要尽可能正过来;对“病树”,要尽快治好病;对“烂树”,必须毫不手软连根拔起;对整片“森林”,则要经常维护,保持健康。再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纪律、纠小错同样是政绩的意识,发扬“啄木鸟”精神,及时“捉虫”“除害”管好“树”、护好“林”。要把发现的问题线索放到全局范围中,作出综合分析、判断,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深入分析研判“树木”和“森林”状况,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置意见。要着力践行“三严三实”的标准,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回归党章,努力做到监督执纪无禁区、无盲区,使严管厚爱遍及“树木”、覆盖“森林”。

二要把握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种系统治理思维,既强调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又强调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及时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凸显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关系。惩是为了治,惩治与预防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使我们党的肌体更加纯洁、更加健康,更好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重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民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以丰富的实践成果印证了这一思路。在纪律建设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运用“四种形态”惩治于已然,坚决查处“极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对“大多数”起到警示、遏制和震慑作用,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使有各种轻微违纪者收敛收手;另一方面,我们要运用“四种形态”防患于未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日常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时发现和掌握异常情况,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防止滑向“阶下囚”的不归路。惩治是实现“不敢”的重要手段,预防则是实现“不能”、“不想”的必要前提。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守责任担当,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强化“不敢”;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不能”;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传统优良作风,确立“三个自信”,树立高标准、坚守“底线”,强化“不想”,逐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要把握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了新形势下违纪问题的发生规律,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有针对性提出政策界线,既有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治本之策的长远谋划,又有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当前任务要求,体现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的有机统一。着眼长远,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建设廉洁政治战略性目标,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把纪律建设放在反腐败斗争的历史长河中思考和谋划。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永远在路上的信念,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立足当前,要紧扣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在惩治腐败上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在纠正“四风”上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把“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方向,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和制度创新,集中精力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细落小、抓好抓实,为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作风能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