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湖南省纪委2015年12月29日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本次监督检查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灵活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明察暗访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相结合的监督检查行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再次公布“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省纪委举报电话:0731-12388,举报网站:https://hunan.12388.gov.cn),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鼓励群众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分别负责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和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交警、公车主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四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一案双查”,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四风”问题严重、发生顶风违纪,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地区、部门或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知特别强调,将加大“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