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2012年底至今,省委巡视组共完成9轮巡视,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厅级干部60人,巡视全覆盖完成率即将达到66%。
巡视力度前所未有,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厅级干部60人
据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王衍诗介绍,从2012年底至今,广东省委巡视组共完成9轮巡视。在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机构都向省纪委移交一批涉及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查处厅级干部60人,其中正厅级干部18人;省委组织部对8名正厅级领导进行了组织处理。巡视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形成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强大震慑。
同时,巡视工作作为反腐败“尖兵”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5年以来,在省纪委查处的137名省管干部中,四分之三左右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和“四风”问题是通过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
在巡视机构自身建设方面,省委精心选择群众公信度较高、责任心较强、能坚持原则、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并选派或抽调一批优秀的党员干部从事巡视工作或参与巡视,这为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位一体”开展巡视,重要问题线索直报省委书记
除了完成中央的“规定动作”之外,近年来,广东省委巡视组结合具体实际探索巡视“自选动作”,创新性开展巡视监督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广东特色的巡视“亮点”。
工作格局上,广东初步构建起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系统巡查、县区巡察、内务巡察“五位一体”新格局。在监督内容上,在全国率先将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细化为37个必查项目,为巡视监督列出统一的“明细表”。在组织形式上,根据任务的不同和形势的发展,探索常规与专项结合巡视、关联部门捆绑巡视、地方与部门同步巡视、地级以上市与所属县区一体巡视等方式,实现组织方式多样化。在方式方法上,则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拓宽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比如,在收集情况方面,建立巡视与省纪委暗访联动机制,共享暗访成果;在个别谈话方面,增加重要岗位干部和基层群众的比例,约谈民意代表和上访群众,扩大听取意见的渠道;在走访调研方面,选择问题较多、情况复杂、工作落后的地方和单位,以问题为专题,解剖式开展调研;在巡视报告方面,建立专报制度,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直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至省委书记等等。
重点监督党政“一把手”,及时查处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在巡视中,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重点。在巡视过程中,巡视组通过直接接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广大干部群众,灵活运用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地了解“一把手”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并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对发现“一把手”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对“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下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从而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全覆盖任务已完成近66%,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国企已全部巡视一遍
根据中央要求,在一届任期内,要对所管理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部巡视一遍,做到全覆盖。
为落实这一要求,广东制定了《关于落实巡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广东实现巡视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纳入省委巡视对象的市县、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共292个。党的十八大以后,广东已对168个地方和单位进行了巡视,加上正在巡视的26个地方和单位,全覆盖完成率即将达到66%。其中,已经完成对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国企的巡视全覆盖,基本完成对县(市、区)的巡视全覆盖。到2017年省委换届前,将如期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
择机杀个“回马枪”,开展巡视回访 督促整改落实
在巡视反馈时,巡视组都旗帜鲜明地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切实负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求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以党委(党组)名义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注重强化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省委巡视办与省委办公厅进行联合督办,并限期报送办理情况。
巡视过后一段时间,为防止原先存在的问题再次卷土重来,省委巡视组还适时开展巡视回访督查,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
接下来,广东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好下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巡视工作,积极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巡视法规制度体系。(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