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6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利用监管职权谋取私利,问题反映多,廉洁风险大”问题,银监会党委主动认账、积极作为、全面整改。
关于利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谋取私利问题。一是建立“三个清单”,筑牢制度防线。牢固树立为民监管、规范用权理念,修订完善机关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约束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清晰界定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严防滥用职权、公权私用,把监管权力装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二是完善机制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印发《推进银行业法治建设分工方案》,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推动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新出台一批涵盖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以及针对不同机构类别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意见,规范履行监管职责的体制、机制、流程。印发《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加大现场检查制度建设,规范检查手段和方式。印发《现场检查廉政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坚决纠正监管不作为、乱作为和徇私枉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监察,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专项审计,启动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后评估,加强对市场准入工作的再监管。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被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启用行政许可受理大厅,推行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制度,确保申请人能够“一个窗口”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化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宁波银监局原副局长施先强帮助陈某当上宁波东海银行支行行长并开设支行,以及受人请托直接终止对宁波中达公司非法票据交易案的调查,从中收受财物问题,银监会党委已于2015年7月31日给予施先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按司法程序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施先强有期徒刑8年10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关于违背监管职责,利用监管影响力,为团体个人谋利问题。一是坚决查处违规问题。针对广东韶关银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卢英建的配偶子女垄断当地贷款抵押物评估业务问题,给予卢英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二是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印发《行政处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管控制度。深入摸排廉政风险隐患,将反腐倡廉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和各层级,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结合检举揭发、信访投诉、机构反映、典型案例等各方面信息,重点梳理已经演化为风险的事件和尚未形成风险的苗头,着重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流程程序以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挖掘潜在风险点。加大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纠正力度,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关于违规向监管对象安排人选反映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制定《关于全面贯彻中央部署精神 深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银监会系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责任人,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摸清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及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研究起草银监会工作人员、会管金融机构员工个人投资廉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