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通报:各地查处7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01-18 08:30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房山区疾控中心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该中心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阚震、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史文凤、预防控制中心科员石磊,在赴外省参加业务论坛后逾期未归,安排与会议无关游览等其它活动,并公款报销无关费用共2198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海联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公司5名班子成员超发薪酬共计23.22万元。总经理赵大虹、副经理万峰,以药费补助和职工大病困难补助等名义,分别违规领取工会补助6000元。2015年6月至11月,副经理冉建一病休期间,违规全额领取月度奖金共计2.76万元、报销出租车费1501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庆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兴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1月,王吉兴为儿子举办婚礼,共计宴请52桌,收受安监局班子成员、下属及同事42人礼金,共计2.31万元。王吉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金宝街北社区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该社区多次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服务群众经费以及公益事业金,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635张,价值7.21万元。其中,469张购物卡在表彰社区党员活动中直接发放,153张购物卡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全红自行保管使用,社区党委副书记耿卫华审批经费并直接购买部分购物卡。李全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耿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兴新华书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书店连续三年三次以奖金提成等名义,给职工发放旅游费,每人每次1000元,共发放12.4万元。党支部书记陈秀君、经理吕宝峰各领取旅游费3000元。陈秀君、吕宝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以报销交通费、餐费等形式,套取项目经费发放月度和季度津补贴,共计116.47万元。局长黄显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局长职务。(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清区徐官屯街教育办公室主任耿悦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2016年2月,耿悦礼违规占用面积为30平方米办公室,供其个人值班、休息使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耿悦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青区区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刘宝奎公款送礼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刘宝奎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看望病人、赠送礼金,共计花费1.15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宝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副主任李志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5月,李志勇在为儿子举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10名下属职工礼金,共计5800元,造成不良影响。李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所收礼金。(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河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司机杨国立公车私用,馆长田挚隐瞒事实问题。2016年11月20日上午,杨国立驾驶单位公车到商场逛街,馆长田挚在组织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时,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该问题。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路南区成人教育学校校长赵瑞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5月28日,赵瑞成经向组织报备,为女儿举办婚宴20桌。之后,赵瑞成又分别于2016年6月4日、5日、11日、18日在多家酒店为其女补办婚宴共15桌,其中宴请学校17名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礼金3400元。赵瑞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化县住建局路灯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所长徐庆春请示住建局副局长丁希立批准,用办公经费向该所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8万余元。徐庆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希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张育庆等4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10月15至18日,张育庆与副站长任本武、监督员徐宏伟及市住建局档案室副主任徐宏杰,接受某民营企业邀请,赴陕西咸阳考察并接受旅游安排。2016年11月,张育庆、任本武、徐宏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宏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鄂伦春旗诺敏镇海尔堤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郭永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25日,郭永亮建新房期间,委托他人通知20户村民参加午宴,共14桌,实际参加村民72户,收受礼金1.4万元。郭永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包钢集团保卫部内保大队党支部书记杨成辉违规操办“圆锁宴”问题。2015年11月14日中午,杨成辉在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圆锁宴”,共14桌。杨成辉在宴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单位个别同事,在宴会当天有部分未通知同事到场并随礼,共收受同事礼金6800元。杨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辽阳市财政局县区财源建设办公室财源科科长吴家林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吴家林违规为儿子办理升学宴8桌,收受礼金4.7万元。吴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收缴。(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龙江县龙江镇司法所所长刘玉龙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以来,刘玉龙经常以下乡办案为由公车私用;2016年3月26日其儿子结婚当天,刘玉龙用单位的公车接送参加婚宴的客人。2016年8月,刘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兴安岭地区阿木尔林业局物业公司党支部书记任世英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4月至10月,任世英主持公司全面业务工作期间,通过虚做职工加班费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向该公司2名副经理发放补助,合计6000元。2016年6月,任世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京市规划局浦口分局副局长马晓玲等人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问题。2016年11月1日晚,江浦建筑设计院院长邓庆松、副院长姜吴仁在某酒店违规公款接待市规划局浦口分局副局长马晓玲,以及业务合作单位浦口区康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飞,副总经理刘辉等人,共计消费人民币4757元。马晓玲违规参加下属单位宴请活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刘飞、刘辉接受业务单位宴请活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庆松、姜吴仁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浦口区委规划工作委员会书记姜楠、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工委班子成员关智慧,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2.常州市武进区地税局局长何国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何国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中19个相关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价值3.85万元的70条高档香烟。2016年6月,何国民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香烟、香烟卡等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3.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何勇、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周超等人借考察之机绕道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11月5日至9日,何勇、周超组织带领22名高中老师赴长沙某中学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前往张家界、凤凰古城等景区公款旅游,费用共计3.64万元。何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全额退缴相关费用。(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王法明、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万余元,用于接待。2016年11月,王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上京村党支部书记施世伟违规购买万年历、年画问题。施世伟以村集体和发放村规民约的名义,违规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176份,共计8320元,并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的形式予以报销。2016年11月,施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金及礼品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刘小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窦少峰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8月,窦少峰等人在公务出差期间,私自前往烟台、威海等处游玩。事后,经窦少峰同意在单位虚报伙食补助费800元冲抵相关费用。窦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启秀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吴启秀借带队或参加走访慰问贫困生之机,先后到甘肃、青海、广西、江西等省(区)多个景点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景点门票等费用全部公款报销。此外,吴启秀还违规收受学校二级单位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8000元。吴启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固镇县国土局湖沟国土所干部黄进违规操办孙子“剃毛头”宴问题。2016年1月30日,黄进在酒店为孙子举办“剃毛头”宴,违规收受礼金2400元。黄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农技站办事员瞿林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4月,瞿林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农户房屋拆迁丈量过程中,违规收受农户现金5000元。瞿林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主任科员林南福收受节礼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林南福先后两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3000元。2016年12月,林南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龙岩市纪委原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钟龙堂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3日、25日,钟龙堂先后两次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2016年7月,钟龙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万年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虞航海等人违规接受吃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9月7日至13日,虞航海和该局梨树坞派出所所长冯纪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安排到西藏旅游活动,并多次接受吴某某安排吃请。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彭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股股长汪风春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连续几年过节期间,汪风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共计3.6万元。汪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石广革等3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5月31日,石广革带领该局标准化科科长王建军、牡丹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李静,到企业指导标准化建设工作,在企业内部餐厅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石广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莱州市文昌路畜牧兽医站站长赵永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永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用公款召集单位职工在单位食堂就餐,并用公款违规接待客人,相关费用在单位经费列支。赵永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3.茌平县振兴街道民政所代理所长刁本民违规发放春节补助问题。刁本民利用职务便利,在给各村发放救灾物资过程中,每年从救灾物资中截留米、面、油等部分救灾物品,发放给5名协助发放救灾物资的人员作为春节补助。刁本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截留救灾物资。(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