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观察之一
中国纪检监察报 04-26 11:55

今年2月,中央纪委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是中央纪委首次专门通报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如今,上网看一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而被追责的新闻越来越多。

这传递出什么信号?领导干部做“好好先生”是行不通了,不然后果很严重!下面梳理的典型案例就是要告诉有关“责任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绝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要手底下见真章,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该打的“板子”就要打下去!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冲着纪律去

案例一:山西省长治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天锁违纪案

陈天锁在担任长治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长治市体校校长职务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对市体校扣发7名不在岗职工工资用于他用问题负有责任;违反财经纪律,未经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失职渎职,对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向施工单位违规摊派广告费用负有责任……经长治市纪委审议并报长治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天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二:湖南省临湘市桃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仕军违纪案

2013年、2014年,在临湘市纪委对桃林镇两名违纪人员分别作出建议免职和决定免职后,该镇党委仍安排两人在各自单位履行职责,让犯有严重违纪错误的党员参加村里换届选举。李仕军作为桃林镇纪委书记参与了决策,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临湘市纪委决定,给予李仕军党内警告处分。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怎么能够抓出成效?“两个责任”在市、县怎么延伸?“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冲着纪律去”,点选得好,题破得好。

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就是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比如,有的把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辽宁省最近公布了6起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案件,涉及问题包括干部履历造假、瞒报家属移居海外实情、在干部推荐过程中拉票等。如,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野伪造入党材料,没有履行正常的入党程序。根据调查结果,盘锦市和大洼县有关部门决定:对夏野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免去其大洼临港经济区副主任职务;对负主要责任的大洼县副县长(时任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魏晓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这是指向明确的“作战图”。党的各个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就要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否则也是失责。(记者 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