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发挥前哨监督的“尖兵”作用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09-23 08:21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前哨监督”的重要职能,是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一线尖兵”,具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的权威,体现在派驻机构代表上级纪委,手持“尚方宝剑”,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的优势,体现在派驻机构熟悉驻在部门情况,与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如影随形”,是“不走的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派驻监督得到了明显增强。但是,派驻机构仍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纪律审查的能力欠缺。“不抓老鼠的猫,老鼠不怕”,要真正将派的权威树起来,派驻机构必须具有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实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然而派驻机构往往缺乏专职从事纪律审查的人员,也不具备开展纪律审查的硬件条件。这种局限性,降低了派的权威。

二是“前哨”的战术限制问题。实践中,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可用方式较少,对驻在部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核心权力以及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敏感内容普遍掌握不深,“驻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哨兵”的患得患失问题。纪律能否真正“挺”起来,直接取决于执纪者能否真正“硬”起来。然而,目前派驻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仍存在较多顾虑。比如:主观上,有的十多年待在同一个驻在部门,不愿拉下脸面当“黑脸包公”。

建议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联动”机制,让“前哨”成为“战斗堡垒”。针对具体的纪律审查任务成立“专案组”。每个专案组由派出机关分管领导牵头,调配分管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及该室分管联系的其他派驻机构或地区办案力量,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形成纪律审查的“战斗堡垒”。

二是针对驻在部门重点机构开展专项巡察,在“日常巡逻”基础上增加“精准打击”。授权由派驻机构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驻在部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派出机关,从而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对违纪问题形成“精准打击”。

三是实行派驻干部定期轮岗制度,改“固定站岗”为“轮流值守”。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派驻干部在驻在部门的任职年限,避免派驻干部受人情所困,无法履职到位。同时,关心并及时解决派驻干部的出路问题,对其提拔任用更多考虑派出机关的意见,切实解决派驻干部的后顾之忧。(郭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