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区130名“厅官”因环保问题被问责
中国纪检监察报 11-17 09:43

11月16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统一对外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社会关切。

此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问责力度大——

8省(区)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

据了解,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

这一组数据的背后,是8省(区)党委、政府对问责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省(区)均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责成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依纪依法审理,扎实开展问责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为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为第一副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案件查办组,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全面开展初步核查,严格进行立案审查,依纪依法进行审理。

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把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契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问责工作机构,迅速组织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长陈润儿担任组长的整改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核查问责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及13个省辖市、4个省直部门、3个中央驻豫单位的227人进行了问责。

问责尺度严——

将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贯穿始终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问责工作的必然要求。如果问责只是“隔靴搔痒”“蜻蜓点水”,便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从总体上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通报20人,诫勉320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组织处理18人(次),党纪处分178人,政纪处分58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批评教育9人,停职检查1人,体现了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为不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破坏生态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给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黎(副厅级)等8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潘明生(副厅级,时任石嘴山市政府副市长)等6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自治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文宇(正厅级,时任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针对“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毁草2500亩,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对8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给予时任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局长于金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兴凯湖农场场长张凤虎行政记大过处分。

针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尾水收集利用处理站等问题,江西省给予赣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建萍行政记过处分,免去赣州稀土公司董事长黄光惠职务,给予赣州稀土公司总经理谢志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责范围广——

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保工作相关方面

“不留盲区,全面覆盖”是此次问责工作的突出特点。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环保193人,水利81人,国土75人,林业63人,工信59人,住建51人,城管38人,发改31人,农业9人,公安9人,交通6人,安监4人,国资委3人,旅游2人,市场监管等部门4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如,云南省通报的问责对象中,既有昭通市委副书记王忠(时任红河州委常委、个旧市委书记)等地方党委人员,也有曲靖市副市长唐宝友等地方政府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的问责对象中,既有环保系统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粟定成,林业系统的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韦纯良,也有国土系统的北海市海洋局调研员罗星烈,财政系统的北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润龙。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8省(区)党委、政府在通报督察问责情况时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记者 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