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11-23 09:00

  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来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来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这次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我们认为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所以制定了更多具体监督措施,也就是总书记在六次全会上强调的“探头”。

  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五是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总结十八大以来经过实践探索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新经验、新做法,提炼成管用的实招,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