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9日发布的《中共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在严格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是向全院印发《关于开展对公款旅游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严禁公款旅游的通知》,对国情调研、考察活动中的公款旅游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对有关单位存在的公款旅游问题,纪检等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退赔应由个人负担的全部费用,责成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分管院领导对涉及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今后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零报告单位进行抽查和核实,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对违规发放购物卡的情况在全院进行清理。
四是对一些单位和干部办公面积超标进行清理。对全院副局以上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情调研工作的意见》,建立调研考察事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制度规定,杜绝以国情调研考察为名进行变相的公款旅游。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严肃处理。严格对国情调研项目的经费预决算审核工作。
六是对因公出国(境)开展专项清理。向全院引发《关于在全院开展因公出国(境)专项清理的通知》。对有关所局级干部违规问题,视性质和程度不同,分别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
七是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2015年12月17日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对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韩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组织到内蒙古旅游问题;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齐建国等严重违反纪律,通过转移横向课题经费方式套取资金等问题,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行政降级等严肃处理。